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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影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6-01-18 22:51:19

北京电影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北京电影学院的成人教育创建于1987年,是由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成人学历教育机构,由继续教育学院组织开展。现将2015年招生简章公布如下,有关招生的一切事宜均以本招生简章为准。

一、拟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详见课程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及社会其他人员。

2、报考大学专科(高中起点)、大学本科(高中起点)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大专升本(专科起点)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或大学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3、各专业均在北京报名考试。

4、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 各类高等院校(包括成人高等院校)、中等学校的在校生;

△ 被各类高等院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未满两年者;

△ 2013年后参加高考及各类学校入学考试舞弊被取消录取资格者;

△ 其他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及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不能报考者。

三、报名:

我院属于艺术类院校。报名分北京市成人高考报名和我院专业加试报名。

(一)北京市成人高考报名:

由北京教育考试院和北京市各区县成招办负责组织,报考我院的考生可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的各项成考信息和相关规定。北京教育考试院网址:http://www.bjeea.cn 或 http://www.bjeea.edu.cn。

(二)专业加试报名:

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在取得北京市成人高考 “报名复核单”后,按以下步骤完成专业加试报名:

 1、 专业加试网上报名

时间:拟定2015年9月7至11日。

网址:http://jxjy.bfa.edu.cn/bm

2、 专业加试现场确认:

时间:拟定2015年9月12日至14日的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3:00时~16:00时(最终确认时间以本院专业加试报名网站公布为准)。

地点:北京电影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北京电影学院A座四层)

确认报名需准备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及北京市成人高考 “报名复核单”;

(2)报名考试费:初试费100元,复试费80元;

(3)专业加试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的报名表及专业加试准考证(现场签字确认后不得再做修改,专业加试准考证盖章生效)。

3、注意事项:

(1)本院专业加试确认报名均为考生亲自面报,不接受其他形式。考生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后,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恕不退还。考生如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报名不予补报。

(2)考生专业加试报名原则上每学历层次限报一个专业,以北京市成人高考“报名复核单”第一志愿为准。如考试时间有冲突,请考生自行取舍。

四、 考试:

(一)北京市成人高考:(以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网址:http://www.bjeea.cn 或 http://www.bjeea.edu.cn。)

(二)专业课加试:

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在本院参加由本院组织的专业加试。专业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专业加试考试时间拟定为2015年9月18日至9月21日(最终确认时间以本院专业加试报名网站公示为准)。考生在专业加试确认报名后,到专业加试报名网站查询各专业的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

2、各专业考试科目:  

详见课程

3、专业加试注意事项:

(1)报考本院的考生在考试过程中,须遵守国家相关考试纪律及本院考试规定,对违反报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如有违反,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本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考生在参加专业加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专业加试准考证》按指定地点、时间参加专业加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五、录取:

1、考生在北京市成人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加试成绩择优录取。

2、录取时间为2015年11月—12月,专业加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将于2015年底在本院专业加试报名网站上公布。

网址:http://jxjy.bfa.edu.cn/bm

六、毕业:

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电影学院公章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获取资格者由北京电影学院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七、学费标准:(以下为2014年学费标准,2015年录取考生的学费标准按上级机关批准标准收取。)

1、大学本科(高中起点)学费标准总额为17500元/人,按学院规定分5次缴纳。

2、大学专科(高中起点)学费标准总额为10500元/人,按学院规定分3次缴纳。

3、大专升本(专科起点)学费标准总额为10500元/人,按学院规定分3次缴纳。

注:不能按时缴纳学费者,按学院相关规定取消学籍。

八、其它:

1、学生住宿均自行解决。

2、入学时本院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3、本招生简章各项条例如有调整,将在本院专业加试报名网站(http://jxjy.bfa.edu.cn/bm)公布,敬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

4、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在北京电影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5、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2045802

Email:cec@bfa.edu.cn